各部門:
根據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的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23年內蒙古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評選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3〕166號)要求,現將我校青年創新人才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選拔范圍
按照國家有關要求,評選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不評選副廳級或相當于副廳級以上干部,處級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內。已獲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自治區“杰出人才獎”“突出貢獻專家”(含“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深入工農牧業生產第一線作出突出貢獻科技人員”“內蒙古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稱號的人員不予推薦申報。近五年來沒有取得新的科研成果、業績不顯著的人員,原則上不予推薦申報。
二、推薦評選條件
內蒙古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參評人選須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堅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和優良的職業道德,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無違紀違法、學術不端行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職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創新業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學術領域作出積極貢獻,獲得國家、自治區有關專業獎項或榮譽稱號,在本學科、本行業、本領域青年中具有較高專業水平。
(二)具有較強的創新研究能力,在完成自治區級以上重點工程、重大科技攻關和大中型企業技術改造、引進應用高新技術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取得比較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長期在工農牧業生產、公共服務第一線工作,取得優異成績,社會影響較大,業績為同行所公認。
三、推薦程序
內蒙古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的申報,采取個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逐級審核的方式,進行網上申報、審核。申報人本人須登錄內蒙古人才信息庫(網址https://www.nmgrck.cn/front/index)“內蒙古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申報系統”完成材料填寫及提交。個人申報須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
申報人須將系統中生成的《內蒙古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申報表》進行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佐證材料裝訂成冊,連同《2023年自治區青年創新人才獎推薦人員一覽表》紙質版一份、書面推薦報告一份(職能部門負責人簽字,學院書記、院長簽字蓋章)報送至人事處人才與師資管理科(逸夫樓204室),有報名意向的申報人員提前聯系人事處,并將相關電子表格發送至王茁企業微信,所有材料申報截止時間10月1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處(黨委人才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