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錄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關系考生切身利益。為做好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工作作風,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要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高層次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完善選拔機制,合理設計復試內容,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三、組織領導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定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及各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審定學校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協調、指導復試錄取工作,審核各學院上報的復試名單、復試結果、待錄取名單,對復試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二)學校校園考試類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復試期間的協調管理、輿情監控、保水保電、醫療保障、網絡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如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將迅速啟動多部門會商機制,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有序。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其職責如下:
1.依據本方案綜合考慮培養目標、學科專業特點、辦學特色等因素,科學制定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合理設計考核內容、評分標準、考核程序等,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2.嚴格復試錄取過程管理。堅持并進一步完善“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錄取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3.負責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開展專業課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工作。復試要在標準化考場進行,筆試和面試均須對考生進行身份核驗,防止冒名頂替。
4.負責選派教師在規定時間命制好充足的試題,確保試卷安全,嚴防試題外泄。復試自命題工作要參照《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有關要求執行。
5.要結合學科專業特點,遴選政治過硬、品行優良、業務熟悉、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較高的導師組成導師庫(不少于8人)。考前隨機抽取至少5名導師組成面試小組,設組長1人,另設記錄員1人(不列入小組成員),開展綜合素質面試工作。面試小組成員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6.負責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簽訂責任書。強化政策意識、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7.負責考生復試資格審查工作。
8.審核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的綜合素質面試記錄和意見。
9.計算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確定待錄取名單。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10.負責復試所有相關材料的備份和保管工作。復試各環節須全程使用專用攝像機和錄音設備,全程、全覆蓋清晰錄像和錄音。復試相關的所有考試材料 (包含答卷、成績評定書面記錄等)、視頻監控資料、影像及錄音資料等須保存至復試結束后3年。與考生復試成績相關的所有復試書面記錄材料均不得存在缺項、涂改等情形。
11.對本學院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制定復試紀律、保密規定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規范管理要求,嚴明工作紀律,認真履行復試有關規章制度和相應職責,堅決杜絕復試工作人員自行其是、擅自調整或破壞規則。
12.做好復試所需硬件設備、信息安全、備用設備、場地安排、清潔消毒、后勤補給等各項保障工作。
13.做好考生咨詢工作,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各學院要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
14.負責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考生進行必要的解釋工作。
四、復試工作
(一)復試方式
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復試考生分階段進行復試。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應于4月8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應于4月28日前完成。
(三)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合格生源差額比例不足120%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四)復試內容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參加專業課筆試和綜合素質面試。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隨綜合素質面試一起進行,考核結果作為錄取參考,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課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對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動態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知識和理論來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查考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人文素養、表達能力、專業知識、外國語聽說能力等,滿分為10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測試隨面試一起進行,成績計入面試成績。
4.報考教育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兩門課程。加試的兩門課程應涵蓋所報專業要求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且不準與專業課復試內容重復。考試形式一律為閉卷筆試,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進入復試基本條件
1.考生初試成績必須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按初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復試名單。初試總分相同者均進入復試。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后,達到其報考專業國家二區基本成績要求。
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或稱職以上的考生,須在教育部提供的名單中,同時初試成績在享受加分政策后達到其報考專業國家二區基本成績要求。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必須提前聯系學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學校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審核考生資格。
4.報名時已申請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1號)的相關要求執行。
5.須在復試開始前繳納復試費,未繳費不得參加復試。
五、調劑工作
(一)調劑條件
1.調劑分數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單科分均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教育部規定的B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準)。
2.調劑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呼倫貝爾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否則視為無效。
(3)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首先考慮相同專業的調劑。
(4)初試科目與申請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英語一與英語二視為同一科目。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報名時已申請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調劑須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的相關規定。
(7)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的考生,以及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執行國家當年的加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調劑。
調劑考生須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調劑備注字段標明具體加分項目,否則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權利。學校將根據教育部文件及加分名單審核考生資格,辦理加分事宜。
(8)所有調劑專業及缺額數最終以學校在“研招網”調劑系統發布的信息為準。
(二)調劑考生志愿確定
對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請調劑專業下根據考生初試總分排序,按比例擇優遴選。
(三)調劑工作安排
1.在開通調劑系統后即可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查詢接受調劑專業并進行調劑申請操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2.我校對申請調劑的考生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和調劑條件進行審核,根據調劑政策,按照差額復試比例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并通過研招網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是否參加復試的明確回復。
3.系統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收到我校復試通知,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4.調劑系統開通時間詳見后期學校研究生處網站發布的調劑公告。
六、資格審查
(一)審查要求
嚴格審查考生資格。核驗考生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特別是申請加分等有關考生的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二)所需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在線學籍認證報告;往屆考生需提供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定證書。
4.大學階段學習成績單。
5.報名時已申請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供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往屆考生需提供戶籍證明和工作證明(以報名時填寫的工作單位為準)。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7.《呼倫貝爾學院2024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8.定向就業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9.呼倫貝爾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必須手寫簽名)。
10.外語水平能力證書。
11.身體健康情況告知書。
12.報考教育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必須提交至少5門國內本科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
13.其他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的材料,例如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等。
以上材料將用于教育部錄取檢查,考生須保證資格審查所有材料的真實性,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復試前須將上述材料整理好填報到《呼倫貝爾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附件1)中發送至各學院研究生辦公室郵箱(附件2),郵件主題“資格審查+報考專業+考生姓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三)繳費
復試考生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繳費,網址https://www1.nm.zsks.cn/yzfs/kslogin.jsp。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延續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部分國家教育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內發改費函〔2014〕373號)規定標準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每人每科60元。
七、總成績計算及待錄取確定
復試考生以總成績為依據進行排序,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再依次比較復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成績高者居前。
(一)總成績構成
1.復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
2.總成績=(初試總分÷A)×60%+(復試總分÷2)×40%
旅游管理碩士A值為3,教育碩士A值為5。
其中: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
(二)待錄取確定
1.各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待錄取名單。
2.各學院待錄取名單由復試小組組長填報,學院分管領導和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核、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后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匯總各學院報送的待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通過中國研招網發出“待錄取通知”。其中,調劑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
4.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待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保持考生申訴渠道暢通。公示結束后,經教育部研究生審核并錄檢合格后,發放調檔函及錄取通知書。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不予錄取
1.思想品德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2.專業課筆試成績低于60分。
3.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低于60分。
4.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
5.復試期間發現考生有考試違紀行為(違紀行為的認定依據國家教育違規處理辦法)。
6.不符合待錄取專業對考生的前置學歷、學位、專業要求者。
7.未經待錄取公示的考生。
八、違紀、監督與復議
(一)復試試題及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均屬于國家機密材料。所有參加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須認真嚴格執行相關紀律和保密規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試題和故意提高或壓低考分的行為。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和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不得參加與招生復試錄取有關的工作。
(二)考生若對復試結果提出異議且認為具有充足理由的,可在成績公布24小時內,通過書面形式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異議,辦公室工作人員對復試影像進行核查,核查結果確實存在問題的,對該生組織二次復試。
(三)復試監督
1.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復試工作安排報送呼倫貝爾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其工作人員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0471—3261818;
呼倫貝爾學院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470—3103200
(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2.實行巡視制度。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派有關工作人員到各學院復試現場巡視,加強監管。
3.實行環節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徇私舞弊的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九、附則
(一)考生應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發布的復試名單、復試工作安排、調劑公告、考生須知等,與各學院保持聯系,做好相關準備。如因考生本人原因錯過復試時間,后果自負。
(二)本辦法未盡之處,以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為準,本復試方案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