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教改辦法》,附件1)相關規定,學校將組織開展2024年校級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一)常規項目。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過程中,在課程教材、培養模式、質量監控和導師隊伍建設等方面開展的研究與實踐。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
(二)思政專項。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過程中,在三全育人、思政課程、課程思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開展的研究與實踐。研究周期一般為2年。
二、組織申報
(一)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教改辦法》有關項目申報工作的要求,落實好本單位推薦和申報工作,不接受個人申報。同時要確定1名項目申報工作聯系人,負責本單位申報材料的收集整理、格式審核、報送工作。
(二)研究生處對各培養單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組織專家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進行評審,將通過評審且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提交校長辦公會審議,經批準后予以立項。
(三)項目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按照《教改辦法》要求,申報校級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的申請人必須是高校在編在崗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且無在研的自治區級教改項目。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2)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學或管理人員。
(3)從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專職管理人員。
3.項目負責人同年只能申報一個項目,能夠組成結構合理并勝任項目研究工作的課題組;一個教師最多可參與兩個項目;已被上級相關部門、學校管理部門立項的課題不再重復申報。
(四)對研究成果突出的項目,學校將優先推薦其申報自治區級或國家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
三、項目經費與使用
(一)對獲得立項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學校給予經費資助,資助金額為0.3萬元/項。
(二)項目經費由研究生處統一管理,經費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按照自治區及學校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辦法和財務部門經費支出審批制度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四、材料要求
(一)項目申請由各培養單位審核后于2024年4月20日前將紙質版材料報送至研究生處培養與學位科(逸夫樓409室),報送材料包括:
《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附件2-1)2份;
《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盲審用)》(附件2-2)1份;
《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2-3)1份,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二)其他要求
請各單位于2024年4月20日前將《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WORD版;《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盲審用)》PDF版和《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匯總表》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PDF版發送至高立雅企業微信。
聯系人:高立雅
聯系電話:0470-3103358
研究生處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