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經呼倫貝爾學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具體如下:
一、招聘計劃
(一)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1人,具體詳見《呼倫貝爾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工資待遇:參照在編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勞動服務意識與協作精神;
4.年齡要求具體詳見《呼倫貝爾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5.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要求:具體詳見《呼倫貝爾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崗位需求表上其他崗位要求。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4.定向招錄培養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考生須到逸夫樓221室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9月28日-10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2.報名人員須按要求填寫《呼倫貝爾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相關信息,并粘貼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藍底),填寫學歷簡歷需從本科起,工作經歷需寫至報名開始之前,學歷簡歷和工作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未就業期間須填寫起止年月并寫明待業。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報名人員須用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3.報名人員在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提交審查,審查通過后個人信息將無法修改。
4.報名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5.報考人員對《崗位需求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電話0470-3103060進行咨詢。
6.本次考試不收取考試費用。
(二)資格初審
1.報名與資格審核工作同步進行,資格審查部門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初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列編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無犯罪記錄證明。
3.資格初審將重點審查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名要求的相關條件。凡填報信息不真實準確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四、筆試
1.此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
2.筆試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筆試內容為:專業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4.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在呼倫貝爾學院網站公布。
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在崗位筆試總成績中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崗位因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而超過1:2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進入面試,不足1:2比例的崗位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以及需要攜帶的身份證等有關證件要求在呼倫貝爾學院網站公布。
2.面試內容為專業技能測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須達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30%+面試成績×70%
2.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呼倫貝爾學院網站公布。
七、體檢和考察
按照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人數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呼倫貝爾學院網站公布。
(一)體檢
1.體檢須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2.體檢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對于放棄體檢、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3.體檢過程中出現崗位空缺,從參加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工作結束后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
4.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在體檢結果完成后進行。學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對被考察者的思想政治狀況、道德品質、自律意識、能力素質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被考察對象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內進行教職工準入查詢,不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環節出現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呼倫貝爾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天。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本次公開招聘擬聘用編制外工作人員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二)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且人事檔案通過審查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呼倫貝爾學院下發的聘用通知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前被新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新聘用到事業單位的列編人員;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并繼續就讀的擬聘用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由呼倫貝爾學院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議定。
3.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和監督
(一)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三)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報考者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勞動合同。
十、其他
(一)在整個招聘過程中,考生《報名表》填寫的個人聯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在資格審查、遞補、重要事項通知等環節出現未能聯系上考生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呼倫貝爾學院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
(四)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0-3103060
監督電話:0470-3103200
十一、本方案由呼倫貝爾學院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呼倫貝爾學院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