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
為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提升研究生科研創新能力,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管理辦法》《呼倫貝爾學院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建設及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學校組織開展2025年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以下簡稱教改項目)、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以下簡稱科創項目)和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以下簡稱聯合培養基地)遴選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改項目申報
(一)申報類型
申報類型為常規項目和思政項目,申報范圍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課程教材、培養模式、質量監控和導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的研究與實踐。研究周期一般為1年,項目經費為自籌。
(二)申報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在編在崗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者,且無在研的自治區級、校級教改項目。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
(2)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學或管理人員。
(3)從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專職管理人員。
(三)申報要求
1.項目負責人同年只能申報一個項目,能夠組成結構合理并勝任項目研究工作的課題組;一個教師最多可參與兩個項目;已被上級相關部門、學校管理部門立項的課題不再重復申報。
2.各申報人填報《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附件1-1)《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盲審版)》(附件1-2)《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1-3)。
二、科創項目申報
(一)申報條件
1.科創項目面向在讀全日制二年級碩士研究生設立,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為1年,項目經費為自籌。
2.項目申報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素質,具備獨立開展科研和創新實踐工作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
(2)申請人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和時間保證;申請人所在學院能夠提供相應的配套條件保障、鼓勵并支持其開展項目研究工作;申請人的指導教師(含基地導師、跨學科導師)具有與項目相關的研究經歷和研究積累,師德師風表現良好,無學術不端行為。
(3)項目選題應緊密結合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注重創新,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與申請人的學位論文研究內容具有較強關聯性;研究目標明確,研究思路清晰,有整體的研究與實施方案,有明確的預期成果;允許跨學科聯合申報;申請項目的內容具備原始創新,不存在對他人科研成果的侵權問題及產權糾紛。
(4)每位研究生在攻讀期間只能申報主持一項校級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并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項目結題驗收工作。
(二)申報要求
各申報人填報《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附件2-1)、《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盲審版)》(附件2-2)和《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2-3)。
三、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申報
(一)遴選范圍
校級聯合培養基地是對培養單位已建成的院級專業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的擇優遴選,原則上各專業學位領域至少申報1個校級聯合培養基地。
(二)設立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家、區域或行業內具有代表性,對高等教育事業有較高的熱情,與我校有穩定的合作關系,致力于與我校聯合培養國家亟需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2.能滿足相關類別或領域的研究生完成專業實踐或科學研究需求,能夠為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活動提供研發實驗條件和科學研究平臺。
3.具有能夠滿足研究生培養要求、具備擔任校外實踐導師條件的高素質、高水平人員,同時配備專職管理人員,以保證基地日常運行。
4.具備相關設施與場所,能滿足研究生學習、生活、研究和實踐所需的基本條件;具有勞動保護、衛生安全的保障,以及確保研究生實踐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5.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基地運行管理辦法、研究生專業實踐與安全管理辦法等,能夠長期穩定、規范、有效運作,保障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環節質量。
6.無不良信用記錄,不存在經營或管理異常等情況。
7.建設經費由培養單位自籌投入,保障基地平穩運行。
(三)申報要求
擬申報培養單位,根據專業學位研究生人才培養的實際需求和合作基礎,經實地考察與充分論證后,與聯合培養單位協商達成基地共建意向,填寫《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申請書》(附件3-1),《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基地評估指標體系》(附件3-2),《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匯總表》(附件3-3),并提供相關支撐材料(協議書、已派出研究生名單、聯合培養基地導師名單、已共同取得成果績效的證明材料、相關管理制度等材料),以上材料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報研究生處。
四、材料報送
各培養單位于2025年10月22日前將各項目申報材料匯總后,簽字蓋章紙質版(一式二份)報送至研究生處培養與學位科(逸夫樓409室),材料包括:
附件1-1《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
附件1-2《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書(盲審版)》
附件1-3《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請匯總表》
附件2-1《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
附件2-2《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書(盲審版)》
附件2-3《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請匯總表》。
附件3-1《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申請書》及相關支撐材料
附件3-2《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基地評估指標體系》
附件3-3《呼倫貝爾學院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匯總表》
所有材料的電子版打包發送至研究生處高立雅企業微信。
研究生處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