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和《呼倫貝爾學院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呼院字〔2023〕19號),經核查,現有13名同學在學校規定最長修業年限內,未達到畢業要求,經2025年第14次校長辦公會議通過,擬予退學處理。
名單詳見附件。
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4天(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公示期滿視為送達。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于工作時間致電0470-3103076或到訪教務處教學信息管理與學籍科。
呼倫貝爾學院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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