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審計處陸續到相關部門召開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審計處負責人、審計組成員、被審計領導干部、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部門現任領導班子成員和科級干部參加了會議。
會上,審計處副處長宣讀了審計通知書和審計組“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八不準”工作紀律,審計組組長介紹了經濟責任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程序、審計方式、審計要求等內容。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部門現任主要負責人就本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了表態發言。
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呼倫貝爾學院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等規定和要求,經濟責任審計將常態化開展,主要對被審計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對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及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部門發展規劃、重要措施及年度業務計劃的制定、執行和效果情況;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執行和效果情況;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及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預算管理和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國有資產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等進行監督、評價和建議,以促進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促進領導干部了解和增強經濟責任意識、履職盡責和擔當作為,促進部門完善管理和防范經濟風險。